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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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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

英文名:Ningbo University 简称:“宁大” 所在地:宁波 院校代码:116461 类型:综合类

省部共建大学省重点建设高校111计划
  • 宁波大学招生简章

2019年宁波大学招生计划(浙江省)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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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波大学招生计划(浙江省外)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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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5-20
宁波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5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宁波大学。第五条 学校国家代码:11646。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第八条 办学地点:主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梅山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七星南路169号),植物园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环东路1188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十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4-87600092。第四章 专业设置与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学校既有按专业类招生,也有按专业招生,其中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在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专业类里选择专业,按专业招生的不参与专业类分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方式招生的专业、航海类专业,均按专业招生,不参与专业类分流。会计学(ACCA)和会计学(CPA Canada)按工商管理类招生,入校后以“个人意愿+学业成绩”的方式进行选拔,分别组建会计学(ACCA)特色方向班和会计学(CPA Canada)特色方向班。第十三条 数学与应用数学(中美合作精算科学与风险管理)、旅游管理(中法合作)、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法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法合作)等4个中外合作专业按专业进行招生,学校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不录取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取在上述4个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予转专业,其余学生申请转专业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由优秀本科生组成的荣誉班级“阳明创新班”,培养高素质研究型人才。阳明创新班是多学科融合的班集体,阳明创新班(人文)、阳明创新班(理工)的学生可分别在大文、大理专业中自主选择专业(艺术、体育、中外合作类专业除外)。阳明创新班学生实施个性化培养计划,接受阳明学院和专业学院的双重培养与管理。学校为阳明创新班配置优质的教学资源,并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出国交换学习等方面,给予政策上和经济上的大力支持。阳明创新班实行滚动机制,具体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第十五条 学校在“一流”学科群相关的三个专业设立“拔尖人才创新班”,分别为:工程力学(拔尖人才创新班)、水产养殖学(拔尖人才创新班)、通信工程(拔尖人才创新班)。学校为“拔尖人才创新班”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配置优质的教学资源,并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出国交换学习等方面,给予政策上和经济上的大力支持。拔尖人才创新班实行滚动机制,具体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第十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五章 各类招生具体政策第十七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分别按照《2019年宁波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2019年宁波大学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体育特招生的选拔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体育特招生设田径和篮球两个项目,招生计划数分别为6名,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分别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六章 录取规则、单科和身体要求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一)学校在浙江省的录取按照《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类)。(二)学校在上海市的录取规则为:1.专业录取: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专业。2.专业调剂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3.退档处理: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其中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三)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四)学校在江苏省的录取规则为: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五)学校在其他省份的录取规则为: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按照分专业类或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各专业类(或专业)间分数级差。第二十五条 航海类专业安排在各省的本科提前(批)录取,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征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在同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20分录取(由于浙江省实行分段录取,该政策不适用)。其中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65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裸眼视力4.7及以上或矫正视力4.9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体检要求:男女身高不低于155cm,双眼裸眼视力4.6及以上或矫正视力4.8及以上。均招收英语类考生。第二十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语种为英语。第二十七条 学校部分招生专业(类)对高考单科成绩要求为:阳明创新班(人文)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阳明创新班(理工)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英语、日语、德语、英语(师范)等专业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英语(师范小学师资)、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第二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第二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条 学校收费严格执行经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仍实行按学年收取学费外,其他本科专业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即按所学专业收取专业学费,同时按所修读的课程总学分收取学分学费。新生第一学年按学年学费标准预交,第二学年开始按上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缴纳,以此类推,毕业时清算最后一学年学费。按专业类招收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照专业类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第二学年起按照所就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第三十一条 学校设有政府奖学金、各类学校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助学政策。第三十二条 学校面向浙江省生源设立新生奖学金,获奖条件为普通类高考总分超过浙江省一段线50分及以上,投档到我校被录取,且名列我校前20名(若有分数并列,以位次号确定),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学校联系方式: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b.nbu.edu.cn咨询电话:0574-87600233传真:0574-87609301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315211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
2020年宁波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6-23
宁波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5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宁波大学。第五条 学校国家代码:11646。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第八条 办学地点:主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梅山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七星南路169号),植物园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环东路1188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十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4-87600092。第四章 专业设置与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学校既有按专业类招生,也有按专业招生,其中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在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专业类里选择专业,按专业招生的不参与专业类分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方式招生的专业、航海类专业,均按专业招生,不参与专业类分流。会计学(ACCA)和会计学(CPA Canada)按工商管理类招生,招生录取后以“个人意愿+学业成绩”的方式进行选拔,分别组建会计学(ACCA)特色方向班和会计学(CPA Canada)特色方向班。第十三条 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精算科学与风险管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等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专业进行招生,学校仅招有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在上述4个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予转专业,其余学生申请转专业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由优秀本科生组成的荣誉班级“阳明创新班”,培养高素质研究型人才。阳明创新班是通过高考统招和学生入学后选拔产生,是个多学科融合的班集体。阳明创新班学生可分别在大文、大理专业中自主选择专业(艺术、体育、中外合作类专业除外)。阳明创新班学生实施个性化培养计划,接受阳明学院和专业学院的双重培养与管理。学校为阳明创新班配置优质的教学资源,并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出国交换学习等方面,给予政策上和经济上的大力支持。阳明创新班实行滚动机制,具体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第十五条 学校在“一流”学科群相关的三个专业设立“拔尖人才创新班”,分别为:工程力学(拔尖人才创新班)、水产养殖学(拔尖人才创新班)、通信工程(拔尖人才创新班)。学校为“拔尖人才创新班”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配置优质的教学资源,并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出国交换学习等方面,给予政策上和经济上的大力支持。拔尖人才创新班实行滚动机制,具体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第十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五章 各类招生具体政策第十七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2020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2020年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按照《2020年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分别按照《2020年宁波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2020年宁波大学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体育特招生的选拔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体育特招生设田径和篮球两个项目,招生计划数为田径8名、篮球4名(限男生),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特招生体育专项测试(以下简称体育专项测试)、体育术科考试均达到省里划定的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田径项目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名(指单项成绩排名)先后择优录取;篮球项目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体育专项测试名次或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育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体育术科考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第六章 录取规则、单科和身体要求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一)学校在浙江省的录取按照《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类)。(二)学校在上海市的录取规则为:1.专业录取: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专业。2.专业调剂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3.退档处理: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其中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三)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四)学校在江苏省的录取规则为: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五)学校在其他省份的录取规则为: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按照分专业类或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各专业类(或专业)间分数级差。第二十五条 航海类专业安排在各省的本科提前(批)录取,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征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在同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20分录取(由于浙江省实行分段录取,该政策不适用)。其中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65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裸眼视力4.6及以上或矫正视力4.8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体检要求:男女身高不低于155cm,双眼裸眼视力4.6及以上或矫正视力4.8及以上。均招收英语类考生。第二十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语种为英语。第二十七条 学校部分招生专业(类)对高考单科成绩要求为:法学类(阳明创新班)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数学类(阳明创新班)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英语、日语、德语、英语(师范)等专业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英语(师范小学师资)、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第二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第二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条 学校收费严格执行经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仍实行按学年收取学费外,其他本科专业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即按所学专业收取专业学费,同时按所修读的课程总学分收取学分学费。新生第一学年按学年学费标准预交,第二学年开始按上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缴纳,以此类推,毕业时清算最后一学年学费。按专业类招收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照专业类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第二学年起按照所就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第三十一条 学校设有政府奖学金、各类学校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助学政策。第三十二条 学校面向浙江省生源设立新生奖学金,获奖条件为普通类高考总分超过浙江省一段线50分及以上,投档到我校被录取,且名列我校前20名(若有分数并列,以位次号确定),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学校联系方式: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b.nbu.edu.cn咨询电话:0574-87600233传真:0574-87609301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315211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
宁波大学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8-01-12
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7]137号)和《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操作细则》(体科字[2017]148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8年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一、学校介绍1.学校全称:宁波大学;2.学校国家代码:11646;3.办学层次: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4.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5.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二、学院和专业介绍运动训练专业设在宁波大学体育学院,该学院现有在籍学生700余人,教职工104人,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37人。学院致力于打造篮球、乒乓球等品牌运动项目,田径、网球、足球和排球等项目也取得优良成绩。以下是几个项目最近几年取得的成绩:乒乓球: 2015全国大学生锦标赛获超级组男子团体冠军,高水平组男子团体冠军;代表中国大学生获得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团体冠军,世界青少年锦标赛团体、混双2枚金牌,同时拥有男、女二支甲A俱乐部;2016年获国际公开赛(波兰)21岁组冠军;2017年获国际乒联青少年巡回赛中国香港公开赛单打冠军、国际乒联青少年巡回赛中国太仓公开赛女团冠军、女单亚军。篮球: 2015年第五次进入CUBA全国16强;2016年第六次进入CUBA全国16强;2017年获全国体育院校篮球联赛第三名。网球: 2015年获中国大学生网球锦标赛丙组男子团体第二名;2016年获中国大学生网球锦标赛丙组女子团体第二名、女子丙组双打第三名;2017年获中国大学生网球锦标赛丙组女子团体第一名、丙组女子单打第一名。足球:2015年获浙江省大学生足球联赛第一名;2016年获浙江省大学生足球联赛第一名;2017年获浙江省大学生足球联赛第一名。三、招生项目及计划七个项目招生总计划为42名,具体项目和拟招计划如下:项目拟招人数男子篮球5人男子足球5人(其中守门员1人)男、女乒乓球5人(男3人,女2人)男、女网球7人(男4人,女3人)男、女田径12人(男7人,女5人)男子排球6人技巧2人(男1人,女1人)四、报名1.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我校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新疆、西藏、宁夏、广东、港澳台除外)招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2)身体健康,具备我校招生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审批日期截止为2018年2月28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3)男子足球项目要求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审批日期截止为2018年2月28日)。(4)田径项目仅限男子200米、400米、800米、110米栏、400米栏、标枪、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项目运动员;女子200米、4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项目运动员报考。2.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1)网上报名。考生依据我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具体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2)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缴费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考生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3)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将不能调整。(4)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并在3月15日12:00前将表格交到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574—87600233,邮编315211)。3.报名费体育专项考试报名费以项目主考院校公布的为准。五、考试1.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2.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卷接受和文化考试组织实施,并通过机要方式将考后试卷发送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评阅。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2018年招生院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时间:3.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根据报考院校所在地,我校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下:项目时间地点男子篮球现场确认4月12日(8:00-16:00)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685号山东体育学院(日照校区)考试4月13-15日男子足球现场确认4月12日(8:00-16:00)考试4月13-15日男、女乒乓球现场确认4月12日(9:00-16:00)上海体育学院考试4月14-15日上海体育学院乒乓球训练馆男、女网球现场确认4月9日(8:30-16:00)南京体育学院灵谷寺校区体育馆考试4月10日-11日南京体育学院灵谷寺校区男、女田径现场确认4月12日(8:00-16:00)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685号山东体育学院(日照校区)考试4月13-15日男子排球现场确认4月9日(8:30-16:00)南京体育学院灵谷寺校区体育馆考试4月10日-11日南京体育学院灵谷寺校区技巧现场确认4月27日(8:30-16:00)南京体育学院灵谷寺校区体育馆考试4月28日南京体育学院灵谷寺校区技巧馆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本简章第三条所列招生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试。六、录取1.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具体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其中,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2.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3.体育专项成绩和综合分均必须在60分以上者才有录取资格。4.学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若学校所有项目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5.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学校其它专业。6.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七、附则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2.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3. 体育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9361。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若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调整政策,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2017年12月29日详情
2019年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9-01-21
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下发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8]132号)和体育总局科教司下发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操作细则》(体科字[2018]134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9年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一、学校介绍1.学校全称:宁波大学;2.学校国家代码:11646;3.办学层次: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4.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5.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二、学院和专业介绍运动训练专业设在宁波大学体育学院,该学院现有在籍学生780余人,教职工104人,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37人。学院致力于打造篮球、乒乓球等品牌运动项目,并在田径、网球、足球和排球等项目上也取得优良成绩。以下是几个项目最近几年取得的成绩:乒乓球:2015全国大学生锦标赛获超级组男子团体冠军,高水平组男子团体冠军;代表中国大学生获得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团体冠军,世界青少年锦标赛团体、混双2枚金牌,同时拥有男、女二支甲A俱乐部;2016年获国际公开赛(波兰)21岁组冠军;2017年获国际乒联青少年巡回赛中国香港公开赛单打冠军、国际乒联青少年巡回赛中国太仓公开赛女团冠军、女单亚军;2018年获第三十四届泛波罗的海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男双冠军、男单季军。篮球:2017年获全国体育院校篮球联赛第三名;2018年获第十届亚洲大学生篮球联赛第一名、第二十届CUBA大学生篮球联赛第五名、SCBA全国体育院校篮球联赛第三名。网球:2015年获中国大学生网球锦标赛丙组男子团体第二名;2016年获中国大学生网球锦标赛丙组女子团体第二名、女子丙组双打第三名;2017年获中国大学生网球锦标赛丙组女子团体第一名、丙组女子单打第一名;2018年第二十三届中国大学生网球锦标赛分区赛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第一名,中国大学生网球锦标赛女子团体第三名、女子单打第三名。足球:2015年获浙江省大学生足球联赛第一名;2016年获浙江省大学生足球联赛第一名;2017年获浙江省大学生足球联赛第一名;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大学男子超级组(南区)决赛第七名。三、招生项目及计划六个项目招生总计划为45名,具体项目和拟招人数如下:项目拟招人数男子篮球14人男子足球5人(其中守门员1人)男、女网球6人(男4人,女2人)男、女田径12人(其中男4人,含100米1人、400米1人、三级跳远1人、铅球1人;女8人,含100米2人、200米2人、100米栏1人、跳远1人、三级跳远1人、跳高1人)男子排球5人(其中免试运动员5人)技巧3人(男2人,女1人)四、报名1.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我校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新疆、西藏、宁夏、广东、港澳台除外)招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1)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2)身体健康,具备我校招生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审批日期为:2009年7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考生运动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3)田径项目限男子100米、400米、三级跳远、铅球项目运动员;女子100米、200米、1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项目运动员报考。(4)男子排球项目限招收免试运动员。招收条件和流程必须符合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8]131号)的规定。2.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1)网上报名。考生依据我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及“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具体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2)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缴费的考生不予以确认,考生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3)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将不能调整。(4)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并在3月15日12:00前将表格交到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574—87600233,邮编315211)。3.报名费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线完成缴费。五、考试1.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2.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卷接收和文化考试组织实施,并通过机要方式将考后试卷发送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评阅。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2019年招生院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时间:时间上  午下  午9:00——10:3014:00——15:304月20日语  文数  学4月21日政  治英  语3.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体育专项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本简章第三条所列招生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试。六、录取1.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具体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其中,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2.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3.学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优先录取一志愿,若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4.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学校其它专业。5.考生若已报名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七、附则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2.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3. 体育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9361。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若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调整政策,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2019年1月17日----  点击下载:附件1.docx详情
宁波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7-03-2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的相关规定,2017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面向全国进行招生,具体事项如下:一、学校介绍1. 学校全称:宁波大学;2. 学校国家代码:11646;3. 办学层次: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4.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5. 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二、招生项目、计划和专业1. 招生项目和计划招生计划:30人以内。招生范围:面向全国(除西藏、宁夏、广东、港澳台外)招生。招生项目:男子篮球、男女乒乓球、男子足球。各项目招生计划如下:招生项目拟招计划数男子篮球5名男女乒乓球5-15名男子足球5-11名备注:各项目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生源质量进行适当调整。2.招生专业(1)经济学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金融工程等专业);(2)工商管理类(包含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等专业);(3)法政类(包含法学、法学(英语特色班)、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等专业);(4)人文与传媒类(包含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新闻学、广告学等专业)。三、报考条件1. 男子篮球(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前四名的主力队员,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2.男女乒乓球(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前三名,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限直拍打法)。3.男子足球(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第一名的主力队员,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4.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5.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审批日期截止为2017年2月28日)。6.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四、招生程序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和认定,须经过考生报名、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课考试、认定入围名单、公示和录取等程序。(一)报名1. 报名材料考生报到时,须交验以下材料原件:①高考报名证原件;②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二级运动员须附比赛获奖证书及相关赛事秩序册、成绩册);③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无效,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等同于身份证效力);④学历证明原件(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或所在中学证明,同等学力者需提供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2. 报名方法(1) 网上报名。考生从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主页进入高水平运动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保存;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3月8日。(2)考生将打印好的《报名表》,连同报名材料①~④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于2017年3月10日前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往宁波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315211 电话:0574-87600233(以邮戳为准)。(3)学校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数据结合邮寄的书面报名材料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状态栏查看初审是否通过,初审通过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初审通过的考生必须在测试前一天报到,报到时考生需将报名材料原件带到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交验。(二)体育专项测试1.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浙江省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水平测试,在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考生测试成绩以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为准。2.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非浙江省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水平测试,在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再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对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非浙江省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考生测试成绩以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为准。3. 测试标准按《2017年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执行。(三)文化考试1.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2.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要求,2017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大纲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交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2017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时间安排:时间上  午下  午9:00——10:3014:00——15:304月22日语  文数  学4月23日政  治英  语(四)认定、公示及录取1. 学校根据考生体育测试成绩、综合表现和各项目需求认定入围名单及文化成绩分档要求。2. 文化成绩分档要求(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报考我校的浙江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普通类第二段线,予以录取;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报考我校的非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2)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普通类第二段线65%的浙江省考生,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非浙江省考生,予以录取。该类考生入围人数控制在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以内。(3)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具体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的一级以上运动员,予以录取。该类考生入围人数控制在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以内。3. 所有入围考生名单及其符合的分档要求类别均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4.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校根据其生源地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志愿情况予以录取。五、相关安排3月31日 考生报到、现场确认4月1日 体育专项测试考试地点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六、附则1. 考生在报名、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文化和体育专项任何一项考试中违纪的考生将不再参加高水平运动员录取。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3. 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4.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bu.edu.cn/。5. 招生咨询电话:0574-87600233。6. 体育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9361。7. 学校设立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投诉电话:0574-87600092。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若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调整政策,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2017年1月15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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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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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电话:%u0030%u0035%u0037%u0034—%u0038%u0037%u0036%u0030%u0030%u0032%u0033%u0033传真:%u0030%u0035%u0037%u0034-%u0038%u0037%u0036%u0030%u0039%u0033%u0030%u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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