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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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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

英文名:Ningbo University 简称:“宁大” 所在地:宁波 院校代码:116461 类型:综合类

省部共建大学省重点建设高校111计划
  • 宁波大学招生简章

宁波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8-01-2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的相关规定,2018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面向全国进行招生,具体事项如下:一、学校介绍1. 学校全称:宁波大学;2. 学校国家代码:11646;3. 办学层次: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4.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5. 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二、招生项目、计划和专业1. 招生项目和计划招生计划:33人以内。招生范围:面向全国(除西藏、宁夏、广东、港澳台外)招生。招生项目:男子篮球、男女乒乓球、男子足球。各项目招生计划如下:招生项目拟招计划数男子篮球5名男女乒乓球7-17名男子足球5-11名备注:各项目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生源质量进行适当调整。2.招生专业(1)经济学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金融工程等专业);(2)工商管理类(包含工商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旅游管理等专业);(3)法政类(包含法学、法学(英语特色班)、行政管理等专业);(4)人文与传媒类(包含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新闻学、广告学等专业)。三、报考条件1. 男子篮球(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符合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前四名的主力队员,符合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2.男女乒乓球(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符合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符合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限直拍或削球打法)。3.男子足球(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符合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前四名的主力队员,符合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4.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5.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审批日期截止为2018年2月28日)。6.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四、招生程序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和认定,须经过考生报名、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课考试、认定入围名单、公示和录取等程序。(一)报名1.报名材料考生报到时,须交验以下材料原件:①高考报名证原件;②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二级运动员须附比赛获奖证书及相关赛事秩序册、成绩册);③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无效,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等同于身份证效力);④学历证明原件(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或所在中学证明,同等学力者需提供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2.报名方法(1) 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高水平运动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保存;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10:00至3月19日16:00。(2)考生将打印好的《报名表》,连同报名材料①~④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于2018年3月20日前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往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315211 电话:0574-87600233(以邮戳为准)。(3)学校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数据结合邮寄的书面报名材料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状态栏查看初审是否通过,初审通过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初审通过的考生必须在测试前一天报到,报到时考生需将报名材料原件带到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交验。(二)体育专项测试1.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浙江省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水平测试,在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考生测试成绩以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为准。2.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非浙江省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水平测试,在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再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对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非浙江省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考生测试成绩以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为准。3. 测试标准按照《2018年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执行。(三)文化考试1.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2.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13号)要求,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8年3月1日至3月15日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时间安排:时间上午下午9:00——10:3014:00——15:304月21日语文数学4月22日政治英语(四)认定、公示及录取1. 学校根据考生体育测试成绩、综合表现和各项目需求认定入围名单及文化成绩分档要求。2. 文化成绩分档要求(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报考我校的浙江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普通类第二段线,予以录取;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报考我校的非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2)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普通类第二段线65%的浙江省考生,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非浙江省考生,予以录取。该类考生入围人数控制在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以内。(3)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文化课统考合格(具体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予以录取。该类考生入围人数控制在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以内。3. 所有入围考生名单及其符合的分档要求类别均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4.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校根据其生源地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志愿情况予以录取。五、相关安排4月3日 8:30—16:00 考生报到、现场确认4月4日 体育专项测试考试地点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六、附则1. 考生在报名、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文化和体育专项任何一项考试中违纪的考生将不再参加高水平运动员录取。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3. 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4.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bu.edu.cn/。5. 招生咨询电话:0574-87600233。6. 体育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9361。7. 学校设立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投诉电话:0574-87600092。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若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调整政策,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2018年1月12日详情
宁波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9-01-28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的相关规定,2019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面向全国进行招生,具体事项如下:一、学校介绍1. 学校全称:宁波大学;2. 学校国家代码:11646;3. 办学层次: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4.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5. 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二、招生项目、计划和专业1. 招生项目和计划招生计划:30人。招生范围:面向全国(除西藏、宁夏、广东、港澳台外)招生。招生项目:男女乒乓球、男子足球。各项目招生计划如下:招生项目拟招计划数男女乒乓球19名男子足球11名2.招生专业(1)经济学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金融工程专业);(2)工商管理类(包含工商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旅游管理专业);(3)法学类(包含法学、法学(英语特色班)专业);(4)人文与传媒类(包含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新闻学、广告学专业)。三、报考条件1.男女乒乓球(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比赛成绩达到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乒乓球)》(2014版)(附件1)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符合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不限打法)。(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符合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限直拍打法)。2.男子足球(仅限11人制)(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比赛成绩达到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足球)》(2014版)(附件2)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符合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前四名的主力队员,符合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3.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4.报名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资格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审批日期为2009年7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5.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四、招生程序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和认定,须经过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课考试、认定入围名单、公示和录取等程序。(一)报名1.报名材料考生报到时,须交验以下材料原件:(1)高考报名证原件;(2)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3)与报考条件相一致的获奖证书原件;(4)主力队员证明的原件;(5)学历证明原件(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或所在中学证明,同等学力者需提供由高级中等教育以上的教育机构出具的证明);(6)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无效,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等同于身份证效力);(7)人身意外保险单原件(考生须自行购买覆盖考试时间的人身意外保险)。2.报名方法(1) 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高水平运动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保存;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10:00至2月28日16:00。(2)考生将打印好的《报名表》,连同报名材料(1)~(6)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于2019年3月6日前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往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315211 电话:0574-87600233(以邮戳为准)。(二)资格审核学校成立由教务处、体育学院负责人、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数据结合邮寄的书面报名材料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并予以公示。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状态栏查看审核是否通过,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审核通过的考生必须在测试前一天报到,报到时考生需将报名材料原件带到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交验。(三)体育专项测试1.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浙江省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水平测试,且统测必须合格,考生专项测试成绩以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为准。2.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非浙江省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水平测试,且统测必须合格;对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非浙江省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考生专项测试成绩以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为准。3. 测试标准按照《2019年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附件3)执行。(四)文化考试1.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2.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9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2019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时间安排:时间上午下午9:00——10:3014:00——15:304月20日语文数学4月21日政治英语(五)认定、公示及录取1. 学校根据考生体育测试成绩、综合表现和各项目需求,按照招生计划数1:1(30人)认定入围名单及文化成绩分档要求。2. 文化成绩分档要求(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报考我校的浙江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普通类第二段线,予以录取;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报考我校的非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2)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普通类第二段线65%的浙江省考生,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非浙江省考生,予以录取。该类考生入围人数控制在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以内。(3)对于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予以录取。该类考生入围人数控制在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以内。3. 所有入围考生名单及其符合的分档要求类别均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4.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校根据其生源地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志愿情况予以录取。五、相关安排3月27日 8:30—16:00 考生报到、现场确认3月28-29日 体育专项测试考试地点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六、附则1. 考生在报名、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文化和体育专项任何一项考试中违纪的考生将不再参加高水平运动员录取。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3. 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4.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bu.edu.cn/。5. 招生咨询电话:0574-87600233。6. 体育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9361。7. 学校设立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投诉电话:0574-87600092。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若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调整政策,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点击下载:附件3:2019年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docx  点击下载:附件1: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乒乓球)(2014版).pdf  点击下载:附件2: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足球)(2014版).pdf详情
宁波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9
宁波大学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大学之一。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学校全称:宁波大学。第五条学校国家代码:11646。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第八条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十条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四章  专业设置与招生计划第十二条学校招生有按专业类招生,也有按专业招生,其中按专业类招生的,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按专业招生的不需要参与大类分流。第十三条“三位一体”、国防生、航海类专业,均按照专业招生,不参与大类分流。第十四条为了提高毕业生在全球化社会环境中的适应力和竞争力,学校继续招收会计学(CPA Canad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会计学(ACCA英国注册会计师)、金融学(全英文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文班)4个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中美合作精算科学与风险管理)、旅游管理(中法合作)2个中外合作项目,新增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法合作),并按专业进行招生。第十五条学生申请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第十六条学生申请转专业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第十七条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五章  各类招生具体要求第十八条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条运动训练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7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艺术类招生分别按照《2017年宁波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2017年宁波大学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六章  录取原则、单科和身体要求第二十二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第二十四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一)学校在浙江省的录取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类)。(二)学校在上海市的录取规则为:1.专业录取: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专业。2.专业调剂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3.退档处理: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其中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三)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四)学校在江苏省的录取规则为: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五)学校在其他省份的录取规则为: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第二十五条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按照分专业类或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各专业类(或专业)间分数级差。第二十六条除国防生、航海类专业性别有限制之外,学校对其他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第二十七条航海类专业属于本科提前批录取,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在同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20分提档录取。均招收英语类考生,其中航海技术男身高不低于165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裸眼视力0.5及以上,矫正视力0.8及以上;轮机工程男女身高不低于155cm,双眼裸眼视力0.4及以上,矫正视力0.6及以上。第二十八条学校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外语类专业除外)。第二十九条学校单科成绩要求:英语、日语、德语、英语(师范)专业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英语(师范小学师资)、会计学(CPA Canada)、会计学(ACCA)、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第三十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第三十一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二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除中外合作办学和大学专科专业仍实行学年制收费外,其他本科专业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新生第一学年按学年学费标准预交,第二学年开始按上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缴纳,以此类推,毕业时清算最后一学年学费。其中按大类招收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照大类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第二学年起按照所就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第三十三条学校有政府奖学金、各类学校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助学政策。第八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第三十四条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学校联系方式: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bu.edu.cn咨询电话: 0574-87600233传真:0574-87609301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315211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4-87600092。第三十六条宁波大学梅山海洋科教园将于2018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海洋学院、海运学院将迁入梅山海洋科教园办学,海洋学院、海运学院学生届时将到美丽的滨海新校区学习。第三十七条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将于2017年开始招生,联合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依法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宁波大学的直属学院,合作方为法国昂热大学,它是法国国立综合性大学,其旅游类、地理类专业在法国享有盛誉。联合学院的办学地点设立在宁波大学易斯戴校区,2017年招生专业包括旅游管理(中法合作)、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法合作)。普通旅游管理专业第一年按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后学生进入宁波大学易斯戴校区学习。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
宁波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14
宁波大学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宁波大学。第五条 学校国家代码:11646。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第八条 办学地点:主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梅山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地址: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七星南路169号);植物园校区: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地址:宁波市北环东路1188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十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四章 专业设置与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有按专业类招生,也有按专业招生,其中按专业类招生的,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按专业招生的不参与大类分流。“三位一体”方式招生专业、航海类专业,均按专业招生,不参与大类分流。学生申请转专业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优秀本科生组成的荣誉班级“阳明创新班”,培养高素质研究型人才。阳明创新班是多学科融合的班集体,阳明创新班(人文)、阳明创新班(理工)的学生可分别在大文、大理专业中自主选择专业(艺术、体育、中外合作类专业除外)。阳明创新班学生实施个性化培养计划,接受阳明学院和专业学院的双重培养与管理。学校为阳明创新班配置优质的教学资源,并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出国交换学习等方面,给予政策上和经济上的大力支持。阳明创新班实行滚动机制,具体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第十四条 学校在“一流”学科群相关的三个专业设立“拔尖人才创新班”,分别为:工程力学(拔尖人才创新班)、水产养殖学(拔尖人才创新班)、通信工程(拔尖人才创新班)。学校为“拔尖人才创新班”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配置优质的教学资源,并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出国交换学习等方面,给予政策上和经济上的大力支持。拔尖创新班实行滚动机制,具体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第十五条 为了提高毕业生在全球化社会环境中的适应力和竞争力,学校继续招收会计学(CPA Canad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会计学(ACCA英国注册会计师)、金融学(全英文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文班)等4个全英文/双语授课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中美合作精算科学与风险管理)、旅游管理(中法合作)、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法合作)等3个中外合作专业,新增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法合作)专业,并按专业进行招生。第十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五章 各类招生具体政策第十七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分别按照《2018年宁波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2018年宁波大学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六章 录取原则、单科和身体要求第二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一)学校在浙江省的录取按照《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类)。(二)学校在上海市的录取规则为:1.专业录取: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专业。2.专业调剂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3.退档处理: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其中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三)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四)学校在江苏省的录取规则为: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五)学校在其他省份的录取规则为: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按照分专业类或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各专业类(或专业)间分数级差。第二十五条 航海类专业安排在各省的本科提前(批)录取,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征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在同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20分录取(由于浙江省实行分段录取,该政策不适用)。其中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65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裸眼视力4.7及以上,矫正视力4.9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体检要求:男女身高不低于155cm,双眼裸眼视力4.6及以上,矫正视力4.8及以上。均招收英语类考生。第二十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语种为英语。第二十七条 学校部分招生专业(类)对高考单科成绩要求:阳明创新班(人文)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阳明创新班(理工)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英语、日语、德语、英语(师范)等专业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英语(师范小学师资)、会计学(CPA Canada)、会计学(ACCA)、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第二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第二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条 学校收费严格执行经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仍实行按学年收取学费外,其他本科专业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即按所学专业收取专业学费,同时按所修读的课程总学分收取学分学费。新生第一学年按学年学费标准预交,第二学年开始按上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缴纳,以此类推,毕业时清算最后一学年学费。按大类招收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照大类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第二学年起按照所就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第三十一条 学校设有政府奖学金、各类学校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助学政策。第三十二条 学校面向浙江省生源设立新生奖学金,获奖条件为普通类高考总分超过浙江省一段线50分及以上,投档到我校被录取,且名列我校前20名(若有分数并列,以位次号确定),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第八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第三十三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学校联系方式: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b.nbu.edu.cn咨询电话:0574-87600233传真:0574-87609301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315211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4-87600092。第三十五条 宁波大学梅山校区(梅山海洋科教园)将于2018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海洋学院、海运学院、食品与药学学院将整体迁入梅山校区办学,海洋学院、海运学院、食品与药学学院学生将全部到美丽的新校区学习。第三十六条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依法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合作方为法国国立综合性大学-昂热大学,该校旅游类、地理类专业在法国享有盛誉。联合学院是宁波大学的直属学院,办学地点在宁波大学植物园校区。联合学院于2017年开始招生,2018年招生专业包括旅游管理(中法合作)、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法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法合作)。第三十七条 食品与药学学院是宁波大学2018年新组建的专业学院,现设有食品科学与工程、海洋药学2个本科专业,办学地点在宁波大学梅山校区(梅山海洋科教园)。学院突出国际化、高端化、海洋化特色,将建成国际化示范学院。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
2013年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3-03-07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2013)10号文件规定,2013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实行“单独考试,提前录取”的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和专业介绍  宁波大学坐落于美丽的港口城市、国家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11个学科门类的部省市共建大学,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校名为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和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外国留学生、国防生、港澳台和华侨学生招生权和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面向全国招生,属第一批录取院校。  运动训练专业设在宁波大学体育学院,该学院现有在籍学生700余人,教职工9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9人。学院致力于打造竞技健美操、篮球、足球和乒乓球等品牌运动项目,田径、网球等项目也取得优良成绩。以下是几个项目最近几年取得的成绩:  健美操:2010年获世界健美操锦标赛女单第十名,2010年获全国健美操联赛女单冠军、男单亚军;2011年获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三项冠军,2012年获世界健美操锦标赛三项冠军。  足球:2004—2009年获浙江省大学生足球联赛六届冠军,2010年获全国李宁杯大学生足球联赛(南区决赛)前八名,2011年获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冠军。  乒乓球:2010年获泛波罗地海大学生运动会获二金三铜,2010年获全国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女子高水平组团体冠军、男子高水平组团体亚军,2011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职业联赛男女双双跻身甲级B组,2012年获第九届全国大运会乒乓球赛男团季军,2012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职业联赛男队跻身甲级A组。  篮球:2009、2010年进入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东南赛区)前八名,2011年获浙江省大学生篮球联赛冠军,2011年跻身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前八强,2012年获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东南赛区)第三名,同年跻身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十六强。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男子足球、男子篮球等六个项目招生总计划为40名,具体项目和计划:  项目      拟招人数  男子篮球    10—12人  男子足球    10—12人  男、女乒乓球  10—12人  男、女网球   2—4人  体操      2—4人  田径      2—5人  备注:各项目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生源质量做适当调整。  三、报名  1、招生对象及要求:考生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必须填写《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具有文件所规定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如具备文件所规定项目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2、报名材料:考生报名时,须交验以下材料原件:①高考报名证原件;②身份证原件(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③学历证明原件(应届生可凭所在学校证明);④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⑤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主办单位印章并经招生办查实无误、成绩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主办单位印章并经招生办查实无误);⑥《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报名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  3、报名费:260元(其中体育专项考试费110元、文化考试费110元、体检费40元)。  4、报名方法:  第一步:网上报名。考生从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主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填写《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下载打印。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至3月25日。本校不受理考生面报、函报或代报。  第二步:考生打印好《报名表》,连同报名表中规定的材料①~⑥(高考报名证、身份证、学历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成绩证明)复印件、《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和两张同底照片于2013年3月26日前用EMS寄往宁波大学招生办公室(浙江省宁波市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招生办邮编:315211)(以邮戳为准)。  第三步:考生于2013年4月20日之前在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学校查询初审结果。  第四步:初审合格考生于2013年5月8日携报名材料①~⑥原件到宁波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到,办理材料复审、交费、领取准考证等手续。如果考生无法提供以上材料原件或审核不合格,将取消考生参加考试的资格;  四、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语文、数学、政治、外语)和体育专业考试。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考试办法(试卷)和评分标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体检时间前一天报到,参加学校体检,了解编组情况和考场安排;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按计划进行,逾期不补。  2、日程安排:  时间              安排       地点  2013年5月8日          考生报到     宁波大学黄陈月莉楼  2013年5月9日          考生体检     宁波大学校医院  2013年5月10日         体育专项测试    宁波大学运动场  2013年5月11日上午09:00-10:30  文化考试(语文)  宁波大学教学楼  2013年5月11日下午14:00-15:30  文化考试(数学)  宁波大学教学楼  2013年5月12日上午09:00-10:30  文化考试(政治)  宁波大学教学楼  2013年5月12日下午14:00-15:30  文化考试(英语)  宁波大学教学楼  五、录取原则  1、根据文件规定,具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田径项目专业测试成绩必须达到一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方可录取。  4、学生录取后不得转入学校其它专业。  六、附则  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采用预收制,即运动训练专业4400元/年。  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若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调整政策,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详情
2013年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3-03-11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2013)10号文件规定,2013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实行“单独考试,提前录取”的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和专业介绍  宁波大学坐落于美丽的港口城市、国家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11个学科门类的部省市共建大学,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校名为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和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外国留学生、国防生、港澳台和华侨学生招生权和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面向全国招生,属第一批录取院校。  运动训练专业设在宁波大学体育学院,该学院现有在籍学生700余人,教职工9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9人。学院致力于打造竞技健美操、篮球、足球和乒乓球等品牌运动项目,田径、网球等项目也取得优良成绩。以下是几个项目最近几年取得的成绩:  健美操:2010年获世界健美操锦标赛女单第十名,2010年获全国健美操联赛女单冠军、男单亚军;2011年获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三项冠军,2012年获世界健美操锦标赛三项冠军。  足球:2004—2009年获浙江省大学生足球联赛六届冠军,2010年获全国李宁杯大学生足球联赛(南区决赛)前八名,2011年获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冠军。  乒乓球:2010年获泛波罗地海大学生运动会获二金三铜,2010年获全国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女子高水平组团体冠军、男子高水平组团体亚军,2011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职业联赛男女双双跻身甲级B组,2012年获第九届全国大运会乒乓球赛男团季军,2012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职业联赛男队跻身甲级A组。  篮球:2009、2010年进入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东南赛区)前八名,2011年获浙江省大学生篮球联赛冠军,2011年跻身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前八强,2012年获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东南赛区)第三名,同年跻身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十六强。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男子足球、男子篮球等六个项目招生总计划为40名,具体项目和计划:  项目      拟招人数  男子篮球    10—12人  男子足球    10—12人  男、女乒乓球  10—12人  男、女网球   2—4人  体操      2—4人  田径      2—5人  备注:各项目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生源质量做适当调整。  三、报名  1、招生对象及要求:考生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必须填写《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具有文件所规定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如具备文件所规定项目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2、报名材料:考生报名时,须交验以下材料原件:①高考报名证原件;②身份证原件(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③学历证明原件(应届生可凭所在学校证明);④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⑤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主办单位印章并经招生办查实无误、成绩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主办单位印章并经招生办查实无误);⑥《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报名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  3、报名费:260元(其中体育专项考试费110元、文化考试费110元、体检费40元)。  4、报名方法:  第一步:网上报名。考生从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主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填写《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下载打印。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至3月25日。本校不受理考生面报、函报或代报。  第二步:考生打印好《报名表》,连同报名表中规定的材料①~⑥(高考报名证、身份证、学历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成绩证明)复印件、《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和两张同底照片于2013年3月26日前用EMS寄往宁波大学招生办公室(浙江省宁波市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招生办邮编:315211)(以邮戳为准)。  第三步:考生于2013年4月20日之前在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学校查询初审结果。  第四步:初审合格考生于2013年5月8日携报名材料①~⑥原件到宁波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到,办理材料复审、交费、领取准考证等手续。如果考生无法提供以上材料原件或审核不合格,将取消考生参加考试的资格;  四、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语文、数学、政治、外语)和体育专业考试。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考试办法(试卷)和评分标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体检时间前一天报到,参加学校体检,了解编组情况和考场安排;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按计划进行,逾期不补。  2、日程安排:  时间              安排       地点  2013年5月8日          考生报到     宁波大学黄陈月莉楼  2013年5月9日          考生体检     宁波大学校医院  2013年5月10日         体育专项测试    宁波大学运动场  2013年5月11日上午09:00-10:30  文化考试(语文)  宁波大学教学楼  2013年5月11日下午14:00-15:30  文化考试(数学)  宁波大学教学楼  2013年5月12日上午09:00-10:30  文化考试(政治)  宁波大学教学楼  2013年5月12日下午14:00-15:30  文化考试(英语)  宁波大学教学楼  五、录取原则  1、根据文件规定,具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田径项目专业测试成绩必须达到一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方可录取。  4、学生录取后不得转入学校其它专业。  六、附则  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采用预收制,即运动训练专业4400元/年。  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若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调整政策,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详情
宁波大学201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4-03-07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规定,2014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实行“单独考试,提前录取”的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学校和专业介绍宁波大学坐落于美丽的港口城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校名由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学校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十一大学科门类,拥有博士、硕士、学士和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研究生免试推荐权,具有外国留学生、国防生、港澳台和华侨学生招生权,面向全国招生,属国家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运动训练专业设在宁波大学体育学院,该学院现有在籍学生700余人,教职工9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9人。学院致力于打造竞技健美操、篮球、足球和乒乓球等品牌运动项目,田径、网球等项目也取得优良成绩。以下是几个项目最近几年取得的成绩:健美操:2011年获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三项冠军,2012年获世界健美操锦标赛三项冠军;2013年获世界运动会健美操比赛二项冠军。足球:2004—2009年获浙江省大学生足球联赛六届冠军,2010年获全国李宁杯大学生足球联赛(南区决赛)前八名,2011年获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冠军。乒乓球:2011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职业联赛男女双双跻身甲级B组,2012年获第九届全国大运会乒乓球赛男团季军,2012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职业联赛男队跻身甲级A组;2013年获第十届全国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男团冠军,2013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职业联赛男队甲级A组季军,2013年获亚洲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2枚金牌。篮球:2011年获浙江省大学生篮球联赛冠军,2011年跻身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前八强,2012年获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东南赛区)第三名,同年跻身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十六强;2013年获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东南赛区)冠军,同年跻身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前八强和全国大学生超级联赛前十六强。网球:2013年获全国大学生网球锦标赛女团亚军。二、招生项目及计划五个项目招生总计划为45名,具体项目和计划如下:项目拟招人数男子篮球10-12人男子足球8-10人男、女乒乓球10-12人男、女网球4-5人田径6-8人备注:各项目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生源质量做适当调整。三、报名1.招生对象及要求:考生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必须填写《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具有文件所规定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如具备文件所规定项目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2.报名材料:考生报名时,须交验以下材料原件:①高考报名证原件;②身份证原件(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③学历证明原件(应届生可凭所在学校证明);④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⑤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主办单位印章并经招生办查实无误、成绩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主办单位印章并经招生办查实无误);⑥《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报名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3.报名费:220元(其中体育专项考试费110元、文化考试费110元)。4.报名方法:第一步:网上报名。考生从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主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填写《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下载打印。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至3月25日。本校不受理考生面报、函报或代报。第二步:考生打印好《报名表》,连同报名表中规定的材料①~⑥(高考报名证、身份证、学历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成绩证明)复印件、《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和两张同底照片于2014年3月26日前用EMS寄往宁波大学招生办公室(浙江省宁波市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招生办邮编:315211)(以邮戳为准)。第三步:考生于2014年4月20日之前在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查询初审结果。第四步:初审合格考生于2014年5月7日携报名材料①~⑥原件到宁波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到,办理材料复审、交费、领取准考证等手续。如果考生无法提供以上材料原件或审核不合格,将取消考生参加考试的资格。四、考试安排1.考试科目: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语文、数学、政治、外语)和体育专业考试。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考试办法(试卷)和评分标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体检时间前一天报到,参加学校体检,了解编组情况和考场安排;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按计划进行,逾期不补。2.日程安排:时间地点事项安排2014年5月7日宁波大学黄陈月莉楼205考生报到2014年5月8日宁波大学体育学院体育专项测试2014年5月9日宁波大学校医院考生体检2014年5月10日 上午9:00-10:30文化考试(语文)宁波大学教学楼2014年5月10日 下午14:00-15:30文化考试(数学)宁波大学教学楼2014年5月11日 上午9:00-10:30文化考试(政治)宁波大学教学楼2014年5月11日 下午14:00-15:30文化考试(英语)宁波大学教学楼五、录取原则1.根据文件规定,具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3.田径项目专业测试成绩必须达到一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或根据上年度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前六名成绩以上者有录取资格。4.学生录取后不得转入学校其它专业。5.体育专项成绩和综合分均必须在60分以上(包括60分)者才有录取资格。六、附则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2.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采用预收制,即运动训练专业4400元/年。联系方式:宁波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0574-87600233(tel),0574—87609301(fax)。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若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调整政策,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宁波大学招生办2014年2月25日附件:运动训练学生考生学习履历表和考生资格审查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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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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