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在省级日报办理登载的“证件遗失声明作废”(内容包括导游证编号、卡号、姓名)报纸原件;
2、填写《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一份;
3、《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A4纸)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A4纸)
5、《学历证明》复印件二份(A4纸)
6、近期二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
1、从宁波旅游网官网政务版办事指南下载《导游证登记表》,填写完整,并注明“遗失补发”字样;
2、在宁波市级以上报纸登载 “证件遗失作废声明”(内容包括姓名、导游证卡号),提交报纸版面;
3、个人遗失证件情况说明及服务单位开具的证件遗失证明。
注:在申请补办期间,申请人不得从事导游活动。
原导游证发证机关
宁波市北仑区旅游局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
电话:0574-86783186
宁波市镇海区旅游局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胜利路16
电话:0574-86256437
办理时间:
遗失补证办理时间为全年工作日
收费标准:
导游证工本费30元。(仅供参考,详情请咨询当地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