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优生优育培训证
1、夫妻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并向女方所在地进行生育登记备案。
2、育龄夫妇一般应向女方单位或户籍地村(社区),提交基本的相关资料,并填写一孩登记备案表。
3、经单位、村(社区)核实后向镇(街道)上报,镇(街道)一般应在为5个工作日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延长需向当事人说明情况。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到居委会指定的街道办事处开具准生证。
宁波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宁穿路2001号 电话:0571-85060605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08:3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