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证有效期满,持证人继续在居住地居住的
2、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
注: 居住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使用功能中止的居住证,持证人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延期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持证人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办理延期的,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起重新计算。
1、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原居住证;
3、2张一寸的近期彩色证件照;
1.居住证持有人的居住证有效期过的,应当自有效期满起7日内。
2.持居住证和居住证续办材料。
3.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宁波港区派出所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353号
电话:0574-27691117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宁波北仑港区派出所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北仑港区迎宾路8号
电话:0574-27697447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办理时限:
自申请7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