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十六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
年满十六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
未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可自愿申领,由监护人携同申领。
居民户口簿原件
1、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
2、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指纹采集、采集人像信息
3、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4、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3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宁波港区派出所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353号
电话:0574-27691117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宁波北仑港区派出所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北仑港区迎宾路8号
电话:0574-27697447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办理时限
身份证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办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