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补发:
1、护照被损毁不能继续使用的
2、护照遗失的
3、护照被盗的
以上条件的适用前提是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批准出境对象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4、本人遗失声明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1楼
电话:0574-87758210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费用:护照换发、护照被盗、损毁、护照丢失补发200元,加注:20元/注